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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拳击冠军遭户籍歧视

3次夺得全国冠军、最好成绩是亚锦赛亚军,这样的人才退役后可以获得多少退役费?北京女子拳击队原队长谢丽丽说,一分钱都没有。

谢丽丽在2012年获得亚洲拳击锦标赛女子64公斤级亚军。今年4月份,这位原北京女子拳击队队长因为户籍问题和不是正式队员的身份,无法按照国家规定领取退役费。

2009年,在浙江队效力的谢丽丽受北京队邀请,并被北京队所许诺的“北京户口、保送大学”等优厚待遇所吸引,“当时,我是北京女子拳击队成立后的第一名运动员。后来因为资格老,运动成绩也算优异,我就成了队长。”

谢丽丽表示,按照北京队的许诺,外地户籍运动员获得全国前3名以上的成绩就可以办理北京户口,进而获得正式运动员的身份。谢丽丽在2010年后,3次获得全国冠军,但始终没有获得北京户口和转成正式队员。

按照北京市的政策,只有正式运动员才能享受退役费的待遇,但这一政策,却是谢丽丽直到退役时才获知。“早知是这样,当初我是肯定不会来北京队。”谢丽丽表示,自己曾经在浙江队的一名队友,大赛成绩要比自己差很多,但退役的时候,浙江队直接给了20万元退役费,而北京队的正式队员,即便大赛成绩不那么优异,退役费少说也有十几万元,“为什么我却一分钱的退役费都没有?这公平吗?”

暂且不说北京市运动队对正式与非正式运动员的待遇是否进行差别化对待、是否涉嫌户籍歧视,单就退役费而言,应是国家明文规定的运动员应有待遇。记者注意到,在谢丽丽出示的她与北京市什刹海体校签订的工作合同中,也明确注明: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工资、退役费、取得规定比赛成绩的奖励及提供食宿等。

让谢丽丽疑惑的是,北京队不给自己退役费是不是已经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工作合同?她曾前去北京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结果当社保局向北京市体育局咨询此事后,谢丽丽表示自己遭到北京市体育局有关工作人员的训斥,说她是越级上访。最终,谢丽丽和队友还是只能回学校处理此事。结果是再次面对学校一拖再拖的处理态度。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